各专业学院:
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,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、以评促管、以评促强,不断推进学校专业结构优化,促进专业提质增效内涵建设,持续做好专业自评自建,现开展2023年度本科专业自评估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专业自评估范围
学校所有招生本科专业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自评报告
各专业依据《天津财经大学本科专业自评估实施方案》(附件1)和《天津财经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》(附件2)全面深入开展自评自查自建,梳理近年来(2020年以来)专业相关建设成果,总结成绩,凝练特色,查摆问题,形成自评报告(附件3)。自评报告应突出重点,客观准确,描述清晰,数据详实,字数控制在3万字以内。
2.支撑材料
各专业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及自评报告内容提供相关支撑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文件、教学资料、记录材料、合作协议等。支撑材料应真实可信,支撑材料索引附在自评报告之后,并在报告二级指标后面列出该指标相关材料索引,便于查阅。支撑材料电子版按照索引进行编号整理。
3.材料提交
6月30日前,以学院为单位将各专业自评报告纸质1份(封面白色铜版纸彩色打印,目录及内容黑白双面打印,左侧胶装)交至教务处,同时,将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jiaoyanke203@163.com。
联系人:张婧 联系电话:88186123
附件:
1.天津财经大学本科专业自评估实施方案
2.天津财经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
3.天津财经大学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(模板)
教务处
2023年5月16日